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,简称武警部队总部,于1983年4月在北京成立。
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设有武警部队指挥学院、技术学院和专科学校,总队一级设有初级指挥学校和有关专业技术学校。
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及其各级领导机关,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,继承和发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,执行人民解放军的条令、条例,享受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,按照武装警察部队的特点进行建设。